卫生部关于同意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的批复
时间: 2011-12-28来源:卫生部
发布单位 | 卫生部 | 发布文号 | 卫监督函〔2011〕428号 |
发布日期 | 2011-12-28 | 生效日期 | 2011-12-28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备注 |
四川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调整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的请示》(川卫函〔2011〕440号)收悉。经组织研究, 我部同意木犀科粗壮女贞[Ligustrum robustum(Roxb.)Blum.]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此复。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