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樱花多酚等11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时间: 2025-05-07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单位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2025年第3号 |
发布日期 | 2025-05-07 | 生效日期 | 2025-05-07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备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樱花多酚等2种物质申请作为新食品原料,过氧化物酶等6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二十二酰胺等3种物质申请作为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