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黄花菜中镉限量问题的复函
时间: 2014-05-04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单位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国卫办食品函〔2014〕377号 |
发布日期 | 2014-05-04 | 生效日期 | 2014-05-04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备注 |
湖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将黄花菜比照叶菜蔬菜执行镉限量标准的请示》(湘卫报〔2013〕3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及污染物限量标准制定原则,经组织专家研究,我委同意黄花菜中镉限量参照叶菜蔬菜及芹菜中镉限量执行,即黄花菜中镉含量应小于等于0.2毫克/千克。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