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石斛原球茎等2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时间: 2024-03-13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单位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2024年第2号 |
发布日期 | 2024-03-13 | 生效日期 | 2024-03-13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备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石斛原球茎等6种物质申请新食品原料、混合三烯生育酚浓缩物等12种物质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氧化铁铬等5种物质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