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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低聚果糖使用有关问题的复函

时间: 2013-08-01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卫办食品函〔2013〕118号
发布日期 2013-08-01 生效日期 2013-08-01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
 
  你协会《关于低聚果糖使用的请示》(中生发协〔2013〕1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低聚果糖是常用的食品配料,也是列入《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低聚果糖用于婴幼儿食品及调制乳粉,应当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的规定。低聚果糖作为食品配料用于其他食品时,应当符合相应食品的标准。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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