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做好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2-21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单位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 | 鲁市监注字〔2020〕50 号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 生效日期 | 2020-02-21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备注 |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 2020 年 3 月 1 日即将实施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4 号),落实《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三条措施》(鲁市监综字﹝2020﹞45 号),做好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