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将冬青科苦丁茶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批复
时间: 2013-04-10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单位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卫计生函〔2013〕86号 |
发布日期 | 2013-04-10 | 生效日期 | 2013-04-10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备注 |
海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调整冬青科苦丁茶为普通食品的请示》(琼卫法规〔2012〕38号)收悉。经研究, 我委同意将冬青科苦丁茶(Ilex kudingcha C.J.Tseng)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此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