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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等的公告

时间: 2017-03-21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17年第3号
发布日期 2017-03-21 生效日期 2017-03-21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食品用香料新品种乙基芳樟基醚和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扩大使用范围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
 
    2. 食品用香料新品种乙基芳樟基醚
 
    3. 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扩大使用范围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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