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等的公告
时间: 2017-03-21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单位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2017年第3号 |
发布日期 | 2017-03-21 | 生效日期 | 2017-03-21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备注 |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食品用香料新品种乙基芳樟基醚和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扩大使用范围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1.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
2. 食品用香料新品种乙基芳樟基醚
3. 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扩大使用范围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