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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时间: 2009-03-16来源:卫生部
发布单位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3号
发布日期 2009-03-16 生效日期 2009-03-16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蛹虫草为新资源食品,其用于食品生产加工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 蛹虫草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蛹虫草
 

中文名称

蛹虫草

拉丁名称

Cordyceps militaris

基本信息

来源:人工培养的蛹虫草子实体

种属:子囊菌亚纲、麦角菌科、虫草属

生产工艺简述

接种蛹虫草菌种到培养基上进行人工培养,采收蛹虫草子实体,经烘干等步骤而制成。

食用量

2克/天

不适宜人群

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

质量要求

性状

金黄色子实体

蛹虫草子实体

100.0%

腺苷

≥0.055%

多糖

≥2.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使用范围:直接食用、酒类、罐头、调
味品、饮料


       更多相关法规请查看:
卫生部关于新资源食品的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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