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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时间: 2009-12-22来源:卫生部
发布单位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生部公告2009年第18号
发布日期 2009-12-22 生效日期 2009-12-22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茶叶籽油、盐藻及提取物、鱼油及提取物、甘油二酯油、地龙蛋白、乳矿物盐、牛奶碱性蛋白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允许酸角作为普通食品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附件: 7种新资源食品目录。doc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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