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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牛葡萄球菌等3菌种的公告

时间: 2016-04-16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2016年第4号
发布日期 2016-04-16 生效日期 2016-04-16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小牛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vitulinus)、木糖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xylosus)、肉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carnosus)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通过,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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