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薰衣草、大豆异黄酮不宜作为普通食品原料问题的说明
时间: 2015-03-09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单位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
发布日期 | 2015-03-09 | 生效日期 | 2015-03-09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备注 |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收到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咨询薰衣草和大豆异黄酮能否作为食品原料进行生产。为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经研究,现就此问题进行如下说明:
由于缺乏薰衣草的食用部位、食用方法、食用历史、人群及安全性等相关资料,不能确定其管理方式。科学研究表明,大豆异黄酮具有类雌激素样作用,不宜作为普通食品使用。如需开发薰衣草和大豆异黄酮作为普通食品原料,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有关普通食品、新食品原料的问题,可以参考《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办关于新食品原料、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有关问题的说明》。上述办法和说明已在我委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