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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酪蛋白酸钾(钙、镁、钠)有关问题的复函

时间: 2014-10-09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卫办食品函〔2014〕897号
发布日期 2014-10-09 生效日期 2014-10-09
有效性状态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你会《关于将酪蛋白酸盐(钠、钾、钙、镁)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建议》(中国食协〔2014〕2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酪蛋白是天然存在于牛乳中的主要蛋白质,酪蛋白酸钾(钙、镁、钠)是将酪蛋白通过酸度调节、中和、干燥制成的乳蛋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规定乳蛋白可以作为食品原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准》(GB2760-2011)已将酪蛋白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因此,酪蛋白酸钾、酪蛋白酸钙、酪蛋白酸镁可以作为食品原料。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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