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酪蛋白酸钾(钙、镁、钠)有关问题的复函
时间: 2014-10-09来源: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单位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国卫办食品函〔2014〕897号 |
发布日期 | 2014-10-09 | 生效日期 | 2014-10-09 |
有效性状态 | 现行有效 | 废止日期 | 暂无 |
备注 |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
你会《关于将酪蛋白酸盐(钠、钾、钙、镁)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建议》(中国食协〔2014〕2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酪蛋白是天然存在于牛乳中的主要蛋白质,酪蛋白酸钾(钙、镁、钠)是将酪蛋白通过酸度调节、中和、干燥制成的乳蛋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规定乳蛋白可以作为食品原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准》(GB2760-2011)已将酪蛋白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因此,酪蛋白酸钾、酪蛋白酸钙、酪蛋白酸镁可以作为食品原料。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