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市监处罚〔2025〕112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乐金日用化学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260004842XF |
工商注册号 | 110000410116334 |
组织机构代码 | —— |
税务登记号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法定代表人 | 裵美爱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三十二条 |
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为持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牙膏生产企业。当事人于2022年3月29日灌装生产批号为20250328G1的“竹盐皓白小苏打牙膏(清爽薄荷)”成品,2022年4月2日全部出库销售。2024年6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抽样标示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批号“竹盐皓白小苏打牙膏(清爽薄荷)”并由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报告书编号:HZ20240755),检验结果为检验项目【菌落总数】的检验结果为810CFU/g(标准规定≤500CFU/g),其它项目都符合规定,检验结论为本品按GB/T 8372-2017牙膏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 当事人销售上述批号为20250328G1的“竹盐皓白小苏打牙膏(清爽薄荷)”所获违法所得共计10308.06元。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五十条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30691.84元;没收违法所得:10308.06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3.069184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1.030806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5/14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5/8/14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5/14 |
备注 | —— |